通知公告
文学与传媒系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5-13
各位2013级同学:
根据《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定于5月23日(星期一)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用处
用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像片粘贴;为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提供电子图像。
凡是没有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其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信息仅学生本人能查到,其他人员或单位一律无法查到,也无法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平台直接对学生的学历进行验证。
二、图像采集工作安排
(一)采集对象:全院 2017届毕业生(即2013级学生)。
(二)采集方式:图像采集分为集体拍摄和散拍两种方式,原则上2017届全体毕业生都应在校参加集体拍摄,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集体拍摄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新华社广东分社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散拍,但因散拍像片在邮寄过程中延误、损毁、丢失等问题导致不能及时办理学历学位证书的风险均由学生个人承担。
(三)集体拍摄安排
1.时间:5月23日(星期一)。
2.地点:6号教学楼401、402、403、404、405。
各班级具体拍摄时间地点见《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
3.费用:由学院代新华社收取,收费标准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执行,15元/人。
4.组织工作
(1)各班级须对此次图像采集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务必做好通知、组织工作,确保参加集体拍摄的学生按时到场拍摄。
(2)各班级由学习委员负责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3)各班级需组织学生核对《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学生信息确认表》中的个人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应要求学生认真核对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学生完成信息核对后应按规定缴纳拍摄费用给学习委员,学习委员将版本信息确认表和拍摄费交给本年级学助,未交费的学生将视为放弃参加集体拍摄,拍摄当天不得参加拍摄活动。各班级于5月17日前将本班的确认表纸质版和费用交至本年级学助(新闻学,赵乾;汉语言,董秀凤),学助在5月18日前将本班的确认表纸质版和费用交至系办公室(1-101)。
特别提醒:确认表中学生的姓名、学号、性别、出生日期、专业和身份证号均为学信网信息,如学生在核对过程中发现信息不一致,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教务与科研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自行更改。
(4)各班级负责人按《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安排,组织本班参加集体拍摄学生提前10分钟到达拍摄现场拍摄,并在现场维持本班拍摄秩序。如因迟到无法在本班拍摄时间内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不能夹插在其他班级拍摄时间内进行拍摄,统一在上午或下午待其他班级全部拍摄结束后进行。
5.集体拍摄要求
(1)拍摄时采用机器直接读取身份证信息的形式登记,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不能用校园卡代替)参加拍摄,未带齐资料者无法拍摄。
(2)图像将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作,为保证图像拍摄效果,拍摄时要求免冠、露出双耳、穿有领衣服;不能戴眼镜、不能穿黄、绿、蓝色上衣。拍摄时间安排紧凑,参加拍摄学生务必提前整理好着装。
(3)参加拍摄学生以班为单位在拍摄教室内排队,并在工作人员处逐一签字、登记领取拍摄序号,请务必按照拍摄序号排队进行拍摄,学生之间绝对不能私自互换拍摄序号,否则会造成学信网上图像错乱。为保证拍摄序号正确,建议学生在拍摄时,向摄影师报告自己的拍摄序号。
(4)拍摄时应服从摄影师的安排,在等候时不要喧哗,以免影响摄影师的工作,经拍摄工作人员确认拍摄成功后应立即离开拍摄场地,禁止逗留。
(四)散拍安排
1.时间:2016年10月1日-2017年3月30日,每天9:00-11:30,13:3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2.地点:新华社广东分社,具体地址是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楼205室(永乐电器后面,府前大厦对面,坐地铁请在中山纪念堂D1出口或公园前站I出口下车)。
3.费用:40元/人,在拍照时直接交给工作人员。
4.散拍要求
(1)为保证图像拍摄效果,学生散拍前请务必先联系新华社广东分社,确认拍摄时间、着装等具体拍摄要求。新华社广东分社联系电话:020-83398378。
(2)散拍前必须向工作人员提供学校信息,相关内容如下:我院的院校代码为12619,院校名称为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院)系代码不需填写,学历类别为普通本科,所在校别为普通高校。
(3)散拍时学生应留下自己的详细地址,以便新华社邮寄像片给学生本人,像片自拍摄之日起到返回约需30天,学生务必掌握好拍照时间。
(4)学生收到像片后应亲自或委托他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刻录光盘)和纸质版像片交到教务与科研部叶老师处(办公地点:A1-202,联系电话:61787309),若像片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教务与科研部,将导致不能办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不能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三、学生像片信息核对
新华社预计在拍摄结束后两个月内,将上传学生的像片信息至教育部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届时请已拍摄的学生登陆教育部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核实本人的像片信息。具体校对时间和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与科研部叶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309,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2。
附件:1.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 http://wcx.nfu.edu.cn/uploadfile/2016/0513/20160513025906697.xlsx
文学与传媒系
2016年5月10日
根据《教务与科研部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定于5月23日(星期一)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用处
用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上像片粘贴;为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提供电子图像。
凡是没有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其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信息仅学生本人能查到,其他人员或单位一律无法查到,也无法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平台直接对学生的学历进行验证。
二、图像采集工作安排
(一)采集对象:全院 2017届毕业生(即2013级学生)。
(二)采集方式:图像采集分为集体拍摄和散拍两种方式,原则上2017届全体毕业生都应在校参加集体拍摄,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集体拍摄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新华社广东分社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散拍,但因散拍像片在邮寄过程中延误、损毁、丢失等问题导致不能及时办理学历学位证书的风险均由学生个人承担。
(三)集体拍摄安排
1.时间:5月23日(星期一)。
2.地点:6号教学楼401、402、403、404、405。
各班级具体拍摄时间地点见《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
3.费用:由学院代新华社收取,收费标准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执行,15元/人。
4.组织工作
(1)各班级须对此次图像采集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务必做好通知、组织工作,确保参加集体拍摄的学生按时到场拍摄。
(2)各班级由学习委员负责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3)各班级需组织学生核对《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学生信息确认表》中的个人信息,在核对过程中应要求学生认真核对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学生完成信息核对后应按规定缴纳拍摄费用给学习委员,学习委员将版本信息确认表和拍摄费交给本年级学助,未交费的学生将视为放弃参加集体拍摄,拍摄当天不得参加拍摄活动。各班级于5月17日前将本班的确认表纸质版和费用交至本年级学助(新闻学,赵乾;汉语言,董秀凤),学助在5月18日前将本班的确认表纸质版和费用交至系办公室(1-101)。
特别提醒:确认表中学生的姓名、学号、性别、出生日期、专业和身份证号均为学信网信息,如学生在核对过程中发现信息不一致,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教务与科研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自行更改。
(4)各班级负责人按《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安排,组织本班参加集体拍摄学生提前10分钟到达拍摄现场拍摄,并在现场维持本班拍摄秩序。如因迟到无法在本班拍摄时间内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不能夹插在其他班级拍摄时间内进行拍摄,统一在上午或下午待其他班级全部拍摄结束后进行。
5.集体拍摄要求
(1)拍摄时采用机器直接读取身份证信息的形式登记,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不能用校园卡代替)参加拍摄,未带齐资料者无法拍摄。
(2)图像将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作,为保证图像拍摄效果,拍摄时要求免冠、露出双耳、穿有领衣服;不能戴眼镜、不能穿黄、绿、蓝色上衣。拍摄时间安排紧凑,参加拍摄学生务必提前整理好着装。
(3)参加拍摄学生以班为单位在拍摄教室内排队,并在工作人员处逐一签字、登记领取拍摄序号,请务必按照拍摄序号排队进行拍摄,学生之间绝对不能私自互换拍摄序号,否则会造成学信网上图像错乱。为保证拍摄序号正确,建议学生在拍摄时,向摄影师报告自己的拍摄序号。
(4)拍摄时应服从摄影师的安排,在等候时不要喧哗,以免影响摄影师的工作,经拍摄工作人员确认拍摄成功后应立即离开拍摄场地,禁止逗留。
(四)散拍安排
1.时间:2016年10月1日-2017年3月30日,每天9:00-11:30,13:3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2.地点:新华社广东分社,具体地址是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2楼205室(永乐电器后面,府前大厦对面,坐地铁请在中山纪念堂D1出口或公园前站I出口下车)。
3.费用:40元/人,在拍照时直接交给工作人员。
4.散拍要求
(1)为保证图像拍摄效果,学生散拍前请务必先联系新华社广东分社,确认拍摄时间、着装等具体拍摄要求。新华社广东分社联系电话:020-83398378。
(2)散拍前必须向工作人员提供学校信息,相关内容如下:我院的院校代码为12619,院校名称为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院)系代码不需填写,学历类别为普通本科,所在校别为普通高校。
(3)散拍时学生应留下自己的详细地址,以便新华社邮寄像片给学生本人,像片自拍摄之日起到返回约需30天,学生务必掌握好拍照时间。
(4)学生收到像片后应亲自或委托他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刻录光盘)和纸质版像片交到教务与科研部叶老师处(办公地点:A1-202,联系电话:61787309),若像片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教务与科研部,将导致不能办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不能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三、学生像片信息核对
新华社预计在拍摄结束后两个月内,将上传学生的像片信息至教育部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届时请已拍摄的学生登陆教育部的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核实本人的像片信息。具体校对时间和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与科研部叶老师,联系电话:020-61787309,办公地点:行政楼A1-202。
附件:1.2017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时间安排表 http://wcx.nfu.edu.cn/uploadfile/2016/0513/20160513025906697.xlsx
文学与传媒系
2016年5月10日